依法治疆周末大讲堂秋季学期正式开讲!

作者:科研处 日期:2022-09-24 11:33:09点击:434

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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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金沙集团888881秋季学期“依法治疆周末大讲堂”正式开讲,我校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作题为《以委托人为中心的代理原则及其适用》的专题讲座。

许身健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律伦理研究会常务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模拟法庭专业委员会主任、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律师法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开发区法治建设研究会会长,北京昌平区政协常委。许教授的研究及教学领域为:法律职业伦理、诉讼法学、实践法学教育、司法制度及法律文书学,曾出版《刑事程序现代性研究》《电影中的律师职业伦理》《法心如秤》《伟大的欺瞒》《零宽容的权利》等专著。党委书记任长义、校长陈旭东、副校长魏建华、纪委书记马智群、副校长马召伟、副校长万朝林、校长助理祁欢,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及全校教师参加,学生们通过流媒体和钉钉群观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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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欢教授在主持中讲到,在当前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中,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作为法律上层建筑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重要性逐渐凸显。《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指出:法学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加大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力度,实现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是自律性较强的职业,律师的职业道德具有精神层面的引领作用和理念层面的导向功能。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有了更高要求。通过律师职业伦理的法治化建设,可以更好地规范、引导律师执业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在律师职业伦理中,如何处理好与委托人的关系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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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许身健教授针对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以问题“律师与委托人,到底谁说了算”“委托人与律师的关系模式应当如何”切入,用三部经典影片以及“卡辛斯基(Kaczaynski)邮包炸弹案”引出“委托人中心原则”这一律师职业伦理的重要原则,为我们生动形象地解释了尊重委托人的个人自主权的意义。正如许身健教授所说,我们要解决的是人的问题,人性是复杂的,不仅仅是简单的事实与法律。许教授认为,以委托人为中心的代理原则极为关注委托人处境的非法律因素,其要求律师做到:承认委托人的诉求是属于委托人的,并且来源于委托人所处的环境;理解委托人诉求中所包含的动机;倾听并和委托人一起确立解决问题思路;充分地理解委托人,承认委托人是律师和委托人关系最终的决定者。就律师职业道德而言,“委托人中心原则”带来的是律师和委托人关系的变化,律师不再仅以自律的方式对待委托人,其体现了律师与委托人的良性互动。随后,许教授在讲座中又提出了“委托人为中心理念”,该理念决定着委托关系的关键所在,律师作为委托人利益的捍卫者,自当置身于委托人的立场,与其充分有效地就案情进行沟通,向其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以供选择。最后,许教授给出结论,以委托人为中心的代理原则要求律师高度关注委托人的观点、情感及价值观。尤其在面对刑事被告人时,这一点更是至关重要。为了能给委托人提供最好法律服务,律师有必要全面了解委托人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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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欢教授在总结中讲道,坚持强化我校师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有助于促进我校学生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提高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对于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具有重要意义。金沙集团888881作为新疆唯一的政法类大学,是祖国新疆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第一阵地。加强对法律职业伦理的学习和研究,有助于我校培养和造就德法兼修、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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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道德分为规范伦理和德性伦理,规范伦理涉及社会秩序,德性伦理关注行为者的道德品格。此次讲座加深了我校师生对法律职业伦理的认识。一所政法类学校,加强伦理规则的学习,既有助于在专业上注重规则意识,也有助于在法治中透露人文关怀,从而促进法的社会作用的实现。因此,我校师生应进一步明晰依法治国基本国策下法律职业伦理对于社会争议的现实价值,更好地运用法学学科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使法学建设更具有规制性、职业性与道德性。


人文艺术学院教师丁晓丽说道:“讲座直触心底,作为新学期首讲,非常荣幸能够聆听许身健教授的真诚分享。关于委托人和辩护律师,也引发了我的很多思考。比如,辩护的时候面对的是人的问题,人性是复杂的,不是简单的事实和法律。其实,我们有很多时候都要面对抉择,这意味着要放弃一些东西,要权衡利与弊,也代表着要坚守和抵御。就以教育教学来看,我们除了要把课本上的知识传递给学生,还要注意德育美育,不仅让学生看到美,还应该让他们拥有发现美、感知美甚至创造美的能力。我相信,美就如同一首嘹亮的乐曲,能唤醒一个又一个向往美的心灵。”


基础教学部教师王永利分享:“许教授生动严谨的法理论证,经典鲜活的案例分析,贴近社会现实与人生,也深刻地触及了复杂的人性。律师是基于代理关系依法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客户)合法权益的职业群体,要解决的是人的问题。这不仅要依靠简单的事实和证据,依靠精湛的专业技能和内心对法律的敬畏,还要依靠职业伦理的抉择,更要依靠基于代理关系产生的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信任。律师是一门讲良心与操守的职业,首先要认识和了解自己,其次,要充分认识委托人,才能更好地忠实服务于其委托人。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律师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和政府决策行为,有利于对公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法治化轨道进行,同时,律师在现代社会推进公民意识觉醒,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作用愈加彰显。”


21级计科一班丁乙同学感叹:“今天的讲座让我的人生翻开崭新的一页,许身健老师所讲的让我受益匪浅,感慨颇深。法律,是用来守护正义的,它是悬于不法分子头顶的一把利剑,更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一块盾牌。作为一名青年学生,我们应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在社会行为中自觉规范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学生、好公民。”

  



供稿:科研处  

文字:张振宇  陈东阳

图片:郑智

编辑:谢子良

校对:安婷婷

审核:万朝林   解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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