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法学院教师的科研兴趣,增强教师的科研能力,4月29日,法学院举办了“叶尔羌法学论坛”系列讲座第六讲,青年教师张笈作了以“事实推定及其适用规则”为主题的学术报告。法学理论教研室专业负责人张静主持讲座,法学院银龄教师赵迅教授、南玉泉教授、李鸣教授、司法部援派教师及全体青年教师参加了讲座。
张笈老师首先表示,在处理疑案难案的司法实践中事实如何认定和法律如何运用是紧密结合的,事实认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实体的权利义务,而事实推定是事实认定中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方法。紧接着,张笈老师以案说法,引用实践中的案例具体来阐述事实推定三段论式的推导模式。随后,张笈老师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若干规定,论证了事实推定和证明责任、表见证明、自由裁量权等概念的边界。然后,将事实推定与传统法理研究领域的结合,通过比较集中维度的真实,得出事实推定是一种尝试追求客观真实的制度。最后,针对事实推定的适用规则,张笈老师提出,适用事实推定需要梳理事实,提取关键事实后再进行事实推定以减少推定的使用次数;适用推定时要确保作为小前提的基础事实为真;正确适用经验法则,包括观察事物发展的规律以及其规律性时,要选择盖然性较高的经验法则,而进行后果考量时,选择的经验法则不能违背社会高尚的价值追求,三条适用事实推定的准则和规则,立论新颖,论证充分,引人深思。
在讨论交流环节中,其木提院长首先指出,张笈老师所引用的波斯纳关于法律经济学的观点是否能够一体适用于事实推定的环节中去,这是一个尚待商榷的问题,接着,又对在公害案件中能否适用事实推定提出不同看法。李军老师跟张笈老师讨论了基层法院的法官如何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适用事实推定的规则。潘润全老师引用古代一个确认亲子关系的案例,提出了事实推定或许不能反复适用的观点。最后,邵书平老师引用两个判决实例和张老师讨论了事实推定的适用规则问题。整个过程中,各位老师积极踊跃发言,相互交流意见,在激烈的讨论中让彼此的学术观点更加完善。
供稿:法学院
文字:李 军
编辑:胡艺檬
校对:谢子良 安婷婷
审核:万朝林 解 琼